从昨晚开始,一条“4月10日起,医疗物资列为出口法检!”的消息在跨境圈引发热议,对于出口这类商品的卖家无疑是雪上加霜。现在,这条消息已得到官方证实。
船长BI获悉,今日(4月10日),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图源海关总署官网)
据了解,53号公告的发布,将意味着口罩等防疫物资还需在海关检验后才可以出货,检验不合格将不能出货。
受影响防疫物资以及对应商品编号如下:
(图源海关总署53号公告附件截图)
直接影响:
部分防疫物品进出口监管条件将会超级严格。
原因分析:
有业内人士表示,导致法检的根本原因是出口防疫物资的质量问题,现在必须把好质量关。3月末,商务部发布通知,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查质量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惩处,绝不姑息。目前,已经有很多企业出口防疫物品因质量不过关遭调查。(点此查看详情)
应对措施:
1、还没有报检单位编码的联系企管处做报检单位编码;
2、做好出口前申报工作;
3、去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关于企业注册登记部分和最新规定:
1、单一窗口界面已更新;
2、提交材料如企业法人注册登记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复印件已取消,验核方式为联网;
3、已不再发放《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4、自2019年2月1日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核发备案回执(现场或企业自行下载)。
除此之外,船长BI还了解到,包括亚马逊等在内的跨境电商平台已经根据最新的防疫物资进出口新规对平台上这些商品的销售和发货进行调整。
同时,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号 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4月1日起医用防疫用品出口需海关备案,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点此查看详情)
(图源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近日来,有关出口口罩等医疗物品因质量问题被惩罚的企业,乃至个人的案例屡见不鲜。船长BI提醒,在新冠疫情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切勿随意出口质量不合格的防疫物品进行变相牟利,如果被审查到,就凉凉了。另外要切记谨慎,再谨慎,商品必须合规,才能保障顺利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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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船长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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